第一百七十八章:混口饭吃-《明末开山刀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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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因为马市的价格是固定的,都是以王则之规定的价格来交易的。

    这个价格对于牧民还有商人都是公平的。

    所以,现在的牧民多选择先去马市卖马,把马换成银子,再去商人们手里买盐、茶、粮食等货物。

    加上蒙古商人开始向杀虎口靠拢,这些人渐渐摸清了货物的价格,他们出一趟关能赚到的银子越来越少。

    现在还能赚钱的只有两种货物了,一种是茶叶,一种是铁器。

    铁器是禁物,像他们这种小商贩是弄不到的。

    茶叶要到江南之地去采买。

    他们这种小商贩不知道采买渠道,就赚不了这两种生意的钱。

    于是,他们就铤而走险,向着塞外更远的地区去做生意。

    这个皮毛小商贩,就是由杀虎口出关,经镇虏卫中转,再北上去西土默特的驻地哈朗兀一带,以丝绸之物换取一些皮毛为生的。

    小商贩所说的哈朗兀,是土默特右旗一带。

    没想这个商贩胆子挺大,一个人就敢跑去这么远的地方。

    那里靠近黄河,距离归化城两百多里地,眼下并不在王则之的掌控内。

    “你胆子挺大,行了,没话问你了,你下去吧。”

    “小人也只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,没什么胆子大不大的。”

    小商贩嘿嘿一笑,兴高采烈的下去了。

    他下去之后,又把王则之给他的那锭银子拿出来咬了咬。

    当他再次确认银子没问题之后,开始眉飞色舞的跟身旁的人吹嘘起来。

    在他身旁围着一些通事还有牧民,当他们知道送件礼物,卖个消息就能有一锭银子之后,一个个都心动起来。

    可是,明眼人都看出来,王则之是这群军士的头领。

    由于这个时代边关将领如同强盗一样的作风,这些人有些害怕,哪怕是心动也不敢上前搭话。

    不过,有一个人除外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中年牧民,他身上纹着老鹰的纹身,右手臂上披着厚厚的皮革。

    他打开一个笼子,放出一只鹰,那只鹰一出来就站在他的手臂上。

    “啊,尊贵的头领啊,草原上的苍鹰有兴趣吗?”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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