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七十八章:混口饭吃-《明末开山刀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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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您看,城里这些商人和牧民都是来城避狼祸的。”

    马福指着躲在城里的一些商人和牧民,解释起来。

    马福猜测王则之就是来找他麻烦的,只是王则之路上遇到了野狼,知道事情的真相,不打算追究他的责任了。

    不过,马福还是得解释一下。

    王则之看着城里的牧民还有商人,有些疑惑。

    他在想这些商人为什么不去归化城交易,于是他就指着一个皮毛商问了起来。

    皮毛商人被点名,战战兢兢的捧着一条上等的沙狐皮毛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大人,这...这是一条完整的沙狐皮毛,由草原上弓箭技艺最好的猎人,持弓射入狐子的眼睛猎来的。

    只有这样得来的皮毛才是最完整的。

    还请大人笑纳。”商人谄媚的献上一条狐皮。

    王则之拿在手里摸了摸,质地上乘。

    在这个时代,商人给军官送礼,已经是一种潜规则了。

    如果军官不收,要么是嫌礼物不够贵重,要么就是要整治那个商人了。18 

    王则之想了想,这个礼物还是得收下。

    收下之后,他从袖兜里取出一锭二十两的银子递给了那个小商贩。

    因为他以前要饭的时候穷怕了,所以不管在哪里他都会随身带着几锭银子,以备不时之需。

    “使不得,使不得,用不着给银子,这是小人的一点心意。”

    商人大惊失色,他以为王则之嫌礼物不够贵重。

    “这银子不是用来买狐皮的,我是来买消息的。”王则之知道商人在想什么,如是说道。

    “那也用不着银子,您尽管问就是了。”商人看着银子小心翼翼的说道。

    因为他不知道,王则之是真的要给他银子买消息,还是客气一下,装装样子。

    “叫你拿就拿着,怎么着?嫌少?”王则之知道,给这些人讲道理没用,于是他就提高声调,表示自己很生气。

    商人面色一喜,立刻抓起银子,用牙咬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嘿...成色挺足,大人想知道什么尽管问就是了,小的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。”

    王则之思考了一下,开始问起来。

    “你们为什么不去归化城交易,反而跑来西边的镇虏卫。”

    “大人,您有所不知呀...”商人组织了一下语言,开始缓缓道来。

    原来归化城那边的市场,随着蒙古商人的加入,所有的以货易货,都在向着以银子交易的方式转变。

    决定这种变化的,就是马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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