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金治下的汉人-《明末开山刀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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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王则之不仅要把他们运回去,还不能让他们死在路上。

    幸好,在王则之出征之时,并没有断了各个被给点的物资运输。

    要不然这些后金的百姓千里行进,还没到大同府就要被饿死了。

    在别人眼里,这些金人是敌人,在王则之眼里并不是,这可是五十六个民族之一的人啊,都是同族,不能妄行杀戮。

    王则之看过地图之后,心里已经有了想法。

    他命人把杨国、小六子,还有冒着生命危险跑过来的王先都叫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王先说说你知道的情报和部署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王先对着杨国和小六子施了一礼,这才郑重的说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阿敏贝勒亲率重兵把守在建州卫,守在城中的兵马有阿敏贝勒旗下的万余精锐,索诺木的几千亲卫军,一千城守,另外还有一万汉人。”

    听到这里杨国和小六子都皱起眉头,他们没想到汉人会帮着金人守城。

    努尔哈齐取得大片辽东土地,降服众多汉族人口之后,曾采用笼络与高压两种政策,希望能顺利地解决统治汉人的间题。

    可是民族事务极端复杂,而汉人又有传统的夷夏之防,加上辽东汉人由自由民降为农奴,生命毫无保障,所以不断发生武装反抗与逃亡等事。

    努尔哈齐又过分自信八旗的力量,认为武力可以解决一切问题,于是以暴力大肆剥夺汉人的劳力,甚至以大屠杀来消灭反抗的汉人,结果在他死亡之前,后金汗国出现了社会生产萎缩、人民生活困难、军事进展迟缓、政局动荡不宁等现象。

    皇太极继承大汗之后,当然全力先来解决这燃眉之急的难题。

    天命十一年(公元1626年)九月初五日,皇太极即位后第四天,就颁布了如下的一项命令:冶国之要,莫先安民。我国中汉官汉民,从前有私欲潜逃,及今奸细往来者,事属已往,虽举首,概置不论。

    嗣后惟已经在逃,而被缉获者,论死。

    其未行者,虽首告亦不论。

    这一法令很清楚的是对逃亡的汉官汉民,颁布了赦免令,对以前以叛逃与间谍名义动辄大开杀戒的残暴政策作了调整,这当然对辽东占领区内的汉人有安定民心的作用。

    又过了三天,皇太极再颁布另一项重大的法令,这是有关改善汉人社会地位的,要点有:一、汉人今后可以“专勤南应,以重本务”,停止他们去筑城等过重劳役的工作;二、今后在社会上“满汉之人,均属一体”,凡审判罪犯,承担差徭公务等事,不得有差别待遇;三、不准诸贝勒及其下人,对屯庄中汉人勒索扰害。

    不仅如此,第二天皇太极再颁布第三道命令,规定:按(官员)品级,每备御止给壮丁八、牛二、以备使令,其余汉人,分屯别居,编为民户,择汉官之清正者轄之。

    原来是“汉人每十三壮丁,编为一庄,按满官品线,分给为奴”,汉人根本没有多少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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