守家-《明末开山刀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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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塞外的蒙古部已经臣服了,他觉得很有必要提高他们的归属感。
把蒙文印在粮票上就是一种提高归属感的做法。
大同府总兵署内,王则之正在和王闪商量着种种细节。
“大人尽管放心,此事我定当全力以赴。”
“除了粮票的事情,采买粮食的事情也不能停下来。”
“河南府内大部分的粮食都在福王手中,福王把河南府的粮价抬到了六两一石了。”王闪小心翼翼的说道。
“我以荣禄大夫的身份给他写一封信,如果他肯卖个面子,愿意以四两一石的价格把粮食卖给咱们,就从他手里买一百万石粮食。
如果他不知好歹,让白樟塘出手,把福王手里的粮食全都偷出来。
如果偷不出来,就把福王的粮仓全部标记好,等我回来,我亲自去取。”
王则之眯着眼睛,杀气腾腾的说道。
朱常洵,明朝宗室,明神宗朱翊钧第三子,明安宗朱由崧之父,母为郑贵妃。
万历十四年,出生于紫禁城,朱常洵颇受明神宗喜爱,想将他立为太子,因百官阻挠而失败,万历二十九年被册封为福王,万历四十二年就藩河南洛阳。
为了补偿福王,朱翊钧几乎倾其所有。不但在其大婚时,耗费银两30多万,还花费数十万两为其广建府邸。
朱常洵仍不满足,向朱翊钧索要张居正的府宅,朱翊钧也满口答应。
三十岁的朱常洵出京就藩时,朱翊钧大方地一次性拨给良田2万顷。由于河南土地不够,朱翊钧还下令从临近的两省增补。
这也是为什么大同府有福王俸禄的原因。
朱翊钧对福王
的宠溺到了一个另人发指的地步,他甚至不惜动用朝廷的军饷,将河东一代的官盐,都悉数交给朱常洵私自销售。
朱常洵倚仗父皇的宠爱,在封地上为所欲为,终日声色犬马,纵情歌舞。
唯一能激发他兴趣的只有两件事:一是女人,二是吃喝。“常洵日闭阁饮醇酒,所好惟妇女倡乐”。
此时,恰逢农民叛乱如火如荼,百姓饱受战乱之苦,民不聊生。人祸未平,天灾又至,“河南大旱蝗,人相食,民间藉藉”。
及崇祯时,常洵地近属尊,朝廷尊礼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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