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零三章:连总-《明末开山刀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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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一试不得了,经过数次作战,他竟然也积累了不少军功。

    都说横的怕愣的,愣的怕不要命的。

    沈狗蛋就是那种不要命的。

    当他刚进军营受到军营暴力的时候,他是绝望的。

    在王则之给他主持公道处罚了高见之后,沈狗蛋就认准了王则之,哪怕是叫他去为王则之死他都愿意。

    这一点,从他在李化的培训下非常积极就能看出来。

    这两人都是思想积极上进的分子,加上他们的军功,王则之就把他们破格提拔了。

    当然并不是所有达到军功的人都会被提拔,前提是他们对王则之足够忠心。

    这样做对其他努力获取军功的军士也许不公,不过对王则之来说,光有军功是不够的,要忠于他才是最重要的。

    除了他们两人,带领队伍的还有一人。

    此人面容冷漠,一言不发只是静静的看着两人。

    这一人是盂县反贼中淘汰出来的五百勇士之一。

    如果说沈狗蛋是因为不要命才能获得军功,而此人则是因为够狠。

    他的能力在杀人上尤为突出,能一刀解决的人,他绝不出第二刀。

    就是沈狗蛋这个不要命的都有些害怕他,因为两人根本不在一个级别上。

    王则之把他提拔上来,正是看中了这一点。

    “喂,冷脸子你怎么看?”

    拐子对着他问他。

    之所以叫他冷脸子,那是因为不知道他的名字,因为这家伙话很少,而且经常冷着个脸。

    “等。”冷脸子说了一个字,不再说了。

    “没错,我们得等钢甲重骑跟上来,凭咱们这些人,如果遇到了强弓、硬弩、标枪的攻击是抗不住的,还是得靠钢甲重骑。”

    沈狗蛋接着冷脸子的话说下去。

    沈狗蛋刚说完,他们身后就掀起了滚滚黄沙。

    钢甲重骑跟上来了。

    其中一人越众而出,策马来到三人面前。

    他看了三人一眼,就知道他们是按照《交战守则》在商议是否追击一事。

    孙伯仲,他本身就是边关骑兵。

    他行军打仗的眼光,远高于三人,他的地位也是高于三人的。

    因为他们是王则之的直属骑兵,除了王则之,谁也调不动他。

    “前路不明,粮草不济,不宜追击,撤!”

    孙伯仲说了一句,三人二话不说就命传令兵挥舞旗帜,指挥队伍撤退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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