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3章  给钱就让带走-《孤岛·相遇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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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王思礼说:“你们是要她肚子里的孩子,根本就不是想要带她回去照顾。我不会让她跟你们回去的。”
    “她肚子里的小孩也是我外孙,我带回去怎么了?有问题吗?”林父母异口同声,理直气壮。
    王思礼皱眉:“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想干什么?许童茂做不成的交易,你们想接手而已。”
    “你胡说八道什么?”
    王耀勇打断了他们的争吵,站在双方的中间:“这小昭都快三十了,又不是十三岁的小姑娘,她自己能决定要去哪里,你们做父母的,这么上来要人不合适。”
    林母说:“自古以来,就没有当子女的忤逆父母。她背着我们跟女婿离婚,也就算了,现在还要跟这群外人和我们发脾气。”
    林昭激动地说:“我不回去,我死也不跟你们回去。”
    话刚说出口,黎棠立马抓着林昭的手,生怕林父母的言语刺激到她,做出想不开的行为。
    林父要强行抢人,被巡警拦住。
    王耀勇关掉胸前的行程记录仪,他不再压抑脾气,指着林父的鼻子骂道:“诶,我说,你们不要蹬鼻子上脸,你们跟前女婿都做了什么,比海神还心明。上面的人念你们是岛民,给了你们机会,但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。你们再来点罪名,我是有权利把你们俩赶出东来岛的。”
    “我们什么都没做,凭什么赶我们出岛?”林父扯着公鸭嗓喊话,他振振有词地说着他的前女婿已经跟他没有任何关系。
    林母附和道:“就是,凭什么?”
    王耀勇别在腰上的对讲机,时不时发出沙沙声响。面对蛮横无理的两人,他被气得来了脾气,冲着林母说:“你们最好收敛一点,我现在是给你们两个面子,不查你们跟前女婿的勾当。现在风声这么紧,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们,再不低调点,到时候可不是赶你们出岛这么简单了,十几年的牢饭等着你们去吃。”
    林母哑口无言,脸色变得青白。
    林父不依不饶,他说:“我要回我女儿,又犯什么法了?”
    王耀勇叹了口气,问林昭:“你要不要跟你父母回去?”
    林昭摇头,躲在王思礼身后。
    “那给钱,你要带我女儿走就给钱。”林父大声嚷嚷,终于耐不住性子,说出了来闹事的真正目的。
    这话一听,黎棠发起脾气:“凭什么给钱,小昭是东西吗?花钱就能买走?”
    “我女儿还真就是东西,给钱就让带走。”
    黎棠正要骂她更难听的话语,被谷雨拦住。她正在气头上,随时会冲上去咬人。
    王思礼问:“你们要多少?”
    “20万。”
    王耀勇摇头晃脑:“我警告过你们了,收敛点,人民警察还在这里呢。”
    “就要这个价钱,我养了她二十几年,花了不止20万。就算她现在是个二手货,也要这个价格,给不起就放人。”
    每一个字眼都戳着林昭的内心,赔钱货、二手货、不知好歹的东西,她渐渐低下了头,毫无尊严的。
    黎棠越来越恼火,要不是被谷雨拦着,她就要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去揍人了。
    林父林母索性耍起了性子,他们拉了把餐椅,坐在那里,扬言道就要20万,不然不走。
    王耀勇走到林父身边,低声说:“差不多得了,你们要是真敢拿这钱,是可以告你们敲诈勒索的,你们要是那么想吃牢饭也不是不行。”他深知林父林母的为人,又知道王思礼前不久才赔钱给许童茂,便利店也关了几个月无一分营收,指定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平息这场闹剧,索性当起和事佬。
    经过讨价还价,林父林母最后以嫁女儿的态度,要王思礼给八万块。谷雨刚要揽下这笔账,被王思礼拒绝了。思考再三,王思礼咬咬牙还是答应了。并当着王耀勇的面,他与林父林母约法三章:不准再以任何理由强迫林昭做任何事情,必须与林昭和孩子保持十米之外的距离,也不能再以此事敲诈勒索。之后,便带着他们去银行取钱。
    王耀勇无奈叹气,带队离开晓春居,跟着去银行。
    满地的狼藉,刚刚做好的饭菜都被砸在地板上。林昭拿起抹布,道歉道:“明哥,对不起。”刚说完,她要蹲到地上去整理,被黎棠拉住。
    黎棠说:“对不起什么对不起?可惜了一丢丢,砸盘子的活儿我还没干过呢,应该给我留一点过过瘾。”
    谷雨苦笑:“还有一锅汤,我要不要拿出来让你过过瘾?”
    “汤?当然不能,要喝的。”
    正说着,谷雨从灶台上端来一锅乌鸡汤。嘴角微扬道:“还好没有把汤拿出来,不然现在大家都要饿肚子。你们先喝汤,我来打扫。”
    “哇,这个男人怎么这么帅气。”
    黎棠向谷雨抛媚眼,拉着林昭坐在餐椅上,让她安心喝汤。
    闹剧结束,损失了几个餐盘饭碗,可惜了那天谷雨辛苦做的五道菜。但好在,大家心态都很好。
    汤还在。		
    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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